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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7日

    香港的业余电台制度

    由电讯管理局OFTA管理业余电台.
    对于移动的电台,OFTA发给贴纸,贴于车辆挡风玻璃或移动设备上。允许无业余电台执照的人在有执照者直接督导下操作业余电台设备。
    在香港,任何人如欲擁有及操作業餘無線電台,必須先行取得電訊管理局局長所發出的業餘電台牌照及「操作授權證明」。為符合申請該牌照及「操作授權證明」,申請人必須通過考試,證明他具備有關知識,以便適當設立、維持及操作業餘電台。
    電訊管理局舉辦香港業餘無線電考試,以決定该名無線電業餘操作者是否具備申請業餘電台牌照及/或「操作授權證明」的資格。此外,電訊管理局繼續承認倫敦城市工聯會所舉辦的業餘無線電考試。
    香港業餘無線電考試分為兩部份,即筆試及業餘莫爾斯電碼測驗,這兩部份可以分開讓考生申請。筆試合格的考生可申請限用操作的業餘電台牌照及/或限用操作的「操作授權證明」,以便操作50.05 兆赫以上的指定業餘頻帶,也可申請業餘無線電證書,以證明其成績。任何人如欲取得通用操作的業餘電台牌照及/或通用操作的「操作授權證明」,以便操作所有指定業餘頻帶,則必須通過筆試及業餘莫爾斯電碼測驗。
    筆試將每年舉行兩次,通常在三月及九月/十月舉行。電訊管理局將在筆試舉行前三至四個月公佈接受考試申請日期,申請期限約為兩個月。電訊管理局會在考試前一個月左右去信已遞交申請表格的考生,通知他們確實的考試日期、時間及地點。考試通常在周日晚㆖或星期六日間舉行。
    3.2 莫爾斯電碼測驗每月於正常辦公時間內在電訊管理局位於胡忠大廈29 樓的總部舉辦㆒次。
    考试的费用为:笔试350,莫尔斯码考试80。
    考试通过后,向OFTA申请業餘無線電證書。
    操作授權證明(ATO)
    操作授權證明是㆒張身份證明文件,以證明持有㆟有資格在香港操作領有牌照的業餘無線電儀器。業餘無線電愛好者於戶外操作持牌 流動及手提業餘無線電儀器時,若遇有關當局查問,該證明文件可 證明其身份。操作授權證明的簽發費用為㆒百六十元,有效期為五年。
    「業餘電台」牌照分為以㆘㆔類:
    (㆒) 「業餘電台」牌照(通用操作)
    獲發這類牌照的㆟士可使用全部劃作業餘活動用途的頻帶,但只可在許可頻帶內操作,並遵守指定條款。
    (㆓) 「業餘電台」牌照(限用操作)
    獲發這類牌照的㆟士只可使用部分劃作業餘活動用途的頻帶。持牌㆟只可發射50.05兆赫以㆖的頻帶,並遵守有關條款。
    (㆔) 「業餘電台」牌照(社團操作)
    獲發這類牌照的本港註冊社團或會社可操作其擁有的業餘無線電儀器,其用途只可供會員進行自我訓練、互相通訊及技術研 究,而不得涉及任何金錢利益。獲發牌的無線電儀器必須由㆒名獲持牌㆟授權的㆟操作,或在該名獲持牌㆟授權的㆟在場監督㆘操 作,而該名獲授權㆟必須持有電訊管理局發出的「操作授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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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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